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
《意见》从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高校的学位授权审核机制要以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和编制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明确发展重点,指导全省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及发展。
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教育厅备案。
加强专业建设信息服务,建立完善专业预警机制,及时公布紧缺专业和就业率较低专业名单,逐步建立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加大专业评估和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专业,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
《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依据国家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由河北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该省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方案,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从2018年起开展试点。
《意见》明确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意见》明确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在向省属骨干本科院校下放主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向有硕士授权的普通本科院校下放主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建立高校职称评审能力评估机制,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稳步向其他高校下放主系列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权。
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