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近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82号),我校被抽查的10篇博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中全部合格,涉及8个一级博士学位点和1个二级博士学位点。自国务院学位办2010年开展博士论文抽检工作以来,连续6年,我校共被抽检62篇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体系,严格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博士论文预评审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评审双盲审制度,通过强化学位管理、加强学位点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等措施,学位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图片由研究生院提供)
学位论文抽检是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抽检结果成为检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自2010年起,国务院学位办每年从国家图书馆调取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检。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进行评议,评审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前五年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最终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全国的比例分别为:7%、6.9%、7.5%、5.1%和4.63%。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授权点,将撤销其学位授权。(编辑/蔡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