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耕作者主义与农地的集体自主管理:面向可持续社会的农地制度的基本原理
时间:3月13日(星期三)18:30-21:00
地点:东校区四教309
主讲人:楜泽能生教授
内容简介:
战后日本农地改革是作为美国占领政策的一个环节,以解体大地主和封建制,推进耕者有其田和民主化为依归的。1952年的《农地法》则成为固定改革成果的产物。但是,建构于耕作者主义和个人权利基础上的农地制度很快在经济层面显示出反动的一面,以至于后来的农地制度修正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念上都步履维艰。纯粹而彻底的市场化呼声不绝于耳,依托于耕作者主义和农地权利的集体自主管理成为务实的选择。不过,无论是农地还是农业都负载了太多的使命,多维的功能设定注定会削弱制度本应有的价值。
楜泽教授认为,支撑战后日本农地法制的有两个基本理念。一个是属于佃耕立法支流的“耕作者主义”,另一个是属于村庄农地管理支流的“农地自主管理”。前者定位于国家,后者定位于村庄,两者互相配合构成了农地法的有机体系,作为为保全农地和实现可持续农业所不可或缺的法律原理,两者具有相互补充的关系。
职是之故,如何协调耕作者主义与农地的集体自主管理,使之共同服务于可持续社会的愿景,请听楜泽教授娓娓道来。
主讲人简介:
楜泽能生:1954年出生于大阪府。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中途退学,现为早稻田大学法学学术院教授,日本著名法社会学家、土地法专家。曾任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2012年—2014年)、早稻田大学法学部部长、法学学术院院长(2014年—2018年)。
现场翻译简介:
文元春:1979年生,吉林省龙井市人,2002年7月赴日本留学,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毕业。现为早稻田大学法学学术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环境法、司法制度。
关注法治话题,纵论法律案例,解读法理人情,展现法学魅力。
法学系主办的“燕大法律讲坛”,不定期邀请法学研究人员担纲主讲。
“法律讲坛”第四十四期,诚挚欢迎广大师生!
文法学院法学系
2019年3月6日